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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的盖茨比】一切明知道梦想的虚空,还是没法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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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的盖茨比】一切明知道梦想的虚空,还是没法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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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弗朗西斯·斯科特·基·菲茨杰拉德创作的一部以以20世纪20年代的纽约市及长岛为背景的中篇小说,出版于1925年。

 

主人公詹姆斯·卡兹本是北达科他州的一个贫穷的农家子弟,自幼梦想做个出人头地的大人物。经过一番努力,他终于步步高升,并更名为杰伊·盖茨比。他在一个军训营里任中尉时,爱上了南方的大家闺秀黛茜·费。可是当他戴着军功勋章在战争结束后从海外归来时,黛茜已嫁给一位来自芝加哥的、体格健壮、富有但举止粗鲁的纨绔子弟汤姆·布坎农,沉醉于爱情梦幻中的盖茨比艰苦创业,由一个贫穷的军官奋斗成为百万富翁。他在长岛西端买下了一幢豪华别墅,与住在东端的布坎农夫妇隔海湾相望。他的府第每晚灯火通明,成群的宾客饮酒纵乐。他唯一的愿望是希望看到分别了五年的情人黛茜,当他们重逢时,盖茨比以为时光可以倒流,重温旧梦,但久而久之,他发现黛茜远不像他梦想的人,可是这种醒悟还没多久,黛茜开车碾死了丈夫的情妇,汤姆嫁祸于盖茨比,盖茨比终于被害,黛茜居然没来送葬:叙述者尼克由此看透了上层社会有钱人的冷酷残忍和居心险恶,离开纽约,回到了中西部的故乡。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问世,奠定了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在现代美国文学史上的地位,成了20年代“爵士时代”的发言人和“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作家之一。20世纪末,美国学术界权威在百年英语文学长河中选出一百部最优秀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高居第二位,并被多次搬上银幕和舞台。

 

尼克从中西部故乡来到纽约,在他住所旁边正是本书主人公盖茨比的豪华宅第。这里每晚都在举行盛大的宴会。尼克和盖茨比相识,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尼克对盖茨比充满探究的兴趣。探究的结果是:尼克了解到盖茨比内心深处有一段不了之情。年轻时的盖茨比并不富有,他是一个少校军官。他爱上了一位叫黛茜的姑娘,黛茜对他也情有所钟。后来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盖茨比被调往欧洲。似是偶然却也是必然,黛茜因此和他分手,转而与一个出身于富豪家庭的纨绔子弟汤姆结了婚。黛茜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因为汤姆另有情妇。物欲的满足并不能填补黛茜精神上的空虚。盖茨比痛苦万分,他坚信是金钱让黛茜背叛了心灵的贞洁,于是立志要成为富翁。几年以后,盖茨比终于成功了。他在黛茜府邸的对面建造起了一幢大厦。盖茨比挥金如土,彻夜笙箫,一心想引起黛茜的注意,以挽回失去的爱情。

 

尼克为盖茨比的痴情所感动,便去拜访久不联系的远房表妹黛茜,并向她转达盖茨比的心意。黛茜在与盖茨比相会中时时有意挑逗。盖茨比昏昏然听她随意摆布,并且天真地以为那段不了情有了如愿的结局。然而真正的悲剧却在此时悄悄启幕。黛茜早已不是旧日的黛茜。黛茜不过将她俩的暧昧关系,当做一种刺激。尼克终于有所察觉,但为时已晚。一次黛茜在心绪烦乱的状态下开车,偏偏轧死了丈夫的情妇。盖茨比为保护黛茜,承担了开车责任,但黛茜已打定主意抛弃盖茨比。在汤姆的挑拨下,致使其情妇的丈夫开枪打死了盖茨比。盖茨比最终彻底成为了牺牲品。盖茨比至死都没有发现黛茜脸上嘲弄的微笑。尽管黛茜早已移情别恋,尽管他清楚地听出“她的声音充满了金钱”,却仍不改初衷,固执地追求重温旧梦。人们在为盖茨比举行葬礼,黛茜和她丈夫此时却早已在欧洲旅行的路上。不了情终于有了了结。尼克目睹了人类现实的虚情寡义,深感厌恶,于是怀着一种悲剧的心情,远离喧嚣、冷漠、空洞、虚假的大都市,黯然回到故乡。

 

这部小说,痛切又真诚地描述了一个梦的幻灭,与此同时,完美地预言了作者自己未来命运的悲剧。

 

——小说主角的最终悲剧,说明作者已经知道自己注定要悲剧了。但还是写下来了,还是经历了。

 

命运无法逃避,作者与盖茨比都如此。

 

这才是围绕这本书,以及菲茨杰拉德这个人,最悲剧的地方。

 

当然有其他,比如:

 

主旨。一个带着梦想逆袭的男主角,似乎一度触摸到了天堂,但终究不敌上头。人倒下后,曲终人散。“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的美国版。

 

但一个好主旨,构不成一个伟大小说。故事人人会讲。讲得好才是本事。

 

文笔。整体克制而从容,富含音乐美,而且很多双关语。

 

最精妙的自然是末尾海滩独白。但有许多细节精美之极。

 

给个例子。盖茨比死后:

 

One night I did hear a material car there and saw its lights stop at his front steps. But I didn't investigate.

 

Probably it was some final guest who had been away at the ends of the earth and didn't know that the party was over.

 

“一晚,我听到车声,看见车灯停在盖茨比家门前,但我没去细查。许是哪个从世界尽头远来的宾客,还不知道这场欢宴已经结束。”

 

这句话自带双关,绝响连绵,谁知歌罢剩空宴,仿佛诗。

 

字句也是。light和light,hear和there和 step和investigate,guest和ends。有意识地押韵。所以这两句话读来流畅无比。菲茨杰拉德在字句如诗方面的天才,最著名的就是Tender is the Night这个书名。这个熟悉的读者自然懂。我也就举个例子。这种和谐、温柔、苍凉、沉静到寂灭的文笔,才讲得通这个故事。

 

但这还不是全部。

 

使这本书真正不朽的是……菲茨杰拉德自己与盖茨比命运的暗合。他简直完美预言了自己的悲剧。他知道自己可能遇到的悲剧,他写得很通透了,但还是以身殉梦了。

 

1896年,菲茨杰拉德生在美国中西部明尼苏达,一个中产阶级偏富裕的天主教家庭。12岁之前,他在布法罗度过;13岁,他爹的家具生意毁了,而他第一次发表作品——在校报上。17岁,他想法子进了普林斯顿大学读书,梦想当个小说家。19岁上,他遇到了小他两岁多的杰内瓦-金。1915年2月,杰内瓦-金在日记里写:

 

“斯科特是完美的情人。”下一个月,“我疯狂的爱上了他。”

 

他们通信,一直到1916年秋天。菲茨杰拉德去拜访了杰内瓦,然后,作为一个破产家具商的儿子,他挨了杰内瓦老爸——一个股票经纪人、建筑大亨的儿子——这么句话:

 

“穷人家男孩子,从来就不该动念头娶富家女孩子。”

 

他们分手了——虽然实际也没怎么在一起。菲茨杰拉德要求杰内瓦毁掉所有的信,杰内瓦照办了。而杰内瓦的信,被菲茨杰拉德锁好,藏起。那些信里的词句很端庄,一如杰内瓦的女儿后来所说:

 

“她没真正爱过菲茨杰拉德,她喜欢他,说他很聪明,很诙谐机智。”

 

但在日记里,杰内瓦要奔放得多。她说她爱菲茨杰拉德。她1916年写了篇小说,描述一个女人出嫁后思念意中人的故事:意中人叫做斯科特。很多年后,菲茨杰拉德结婚时,杰内瓦给他写信,祝他成功,还邀他来探访一下——当然他没能成行。但这些,菲茨杰拉德似乎并不知道。

 

他失恋了,去参了军,准备去欧洲打第一次世界大战。他怕死在战场上,再也没机会抖擞他的才情,于是在参军前,写了他第一个小说,《浪漫的自我主义者》。当然被拒绝出版了。那是1917年的事。

 

——有没有让你回忆起盖茨比最初没能娶到黛西的事?

 

1918年菲茨杰拉德遇到小他四岁的泽尔达,后来他回忆,“9月7日我爱上了她。”

 

泽尔达是典型的美国南方姑娘,生在1900年。16岁时就是学校的舞会皇后,万千宠爱于一身。她高中毕业照上题了段话,极见性情,甚至预示她之后的命运:

 

“Why should all life be work, when we all can borrow.Let’’s think only of today, and not worry about tomorrow.”——“当我们能借到一切,为何要工作终日。让我们只想今日,不要为明日担忧。”

 

他们的感情(就像盖茨比和黛西似的)被战争打断,1918年10月菲茨杰拉德要被派去法国,先被送到纽约长岛。在那里,他听说德国人投降了,战争结束了。1919年情人节,菲茨杰拉德退伍,到了纽约。他搬到曼哈顿西侧一个单身公寓里,以便看得见泽尔达的家。

 

——有没有让你回忆起盖茨比在黛西家对面买房子,看那盏绿灯的事?

 

他一边向泽尔达求婚,一边为家广告公司打工。泽尔达答应了他的求婚——当然,她还信口答应过许多人的求婚。然后,泽尔达做了件她自己常做,但对菲茨杰拉德来说影响深远的事:她悔婚了。菲茨杰拉德在天堂门口,被打进地狱。

 

菲茨杰拉德从天堂般的纽约回到中西部的明尼苏达,穷困到必须去洗汽车。那年他22岁,在如此的绝望之中,他翻出了《浪漫的自我主义者》,开始扩写,1919年9月,他完成了《天堂的这一边》——这个小说描述了一个中西部青年,如何热爱一个姑娘(以杰内瓦为原型)被弃;如何参军;如何又爱上一个纽约富家千金(泽尔达),但因为穷困,只能坐看该千金嫁了旁人。小说结尾是一段自嘲:“我了解我自己,但也就如此了。”11月,小说尚在制作时,菲茨杰拉德恳求编辑:“能不能加速出版?我的命运寄托在这本书的成功上——当然包括一个女孩子!”

 

1920年春天,小说出版,立刻畅销,首印三千册三天内卖完,一年内销售十二版近五万册。泽尔达回心转意,嫁了菲茨杰拉德,组成了金童玉女:那是1920年4月3日。又三年后,夫妻俩去了巴黎。

 

关于他们在巴黎的生活,海明威在《流动的圣节》里提到两个可怕的细节:其一,菲茨杰拉德每次企图写作时,泽尔达就拉起他到处灯红酒绿、连夜痛饮,不让他得丝毫安生;其二,泽尔达欺骗了菲茨杰拉德,让他相信自己性功能有碍,换别的女人,根本不要他。菲茨杰拉德信以为真。海明威最后总结:泽尔达有疯狂的独占欲:

 

“兀鹰不愿分食”。

 

当然,海明威的言论,可能出于他对泽尔达的厌恶。实际上,泽尔达背地里也嫌他长胸毛,嫌他冒充男子汉,还认为菲茨杰拉德和海明威是同性恋伴侣——为了澄清这事,菲茨杰拉德甚至打算去找个妓女睡一晚,验证“我是纯爷们”。

 

1925年《了不起的盖茨比》出版,一举奠定菲茨杰拉德的伟大地位。海明威说他初见菲茨杰拉德时印象不好,但读完《了不起的盖茨比》后,他觉得“能写出这样小说的人就是个了不起的家伙”——考虑到海明威的刁钻口味和傲慢个性,这评价华丽透了。但菲茨杰拉德写作《了不起的盖茨比》时,泽尔达除了“兀鹰不愿分食”的搅扰他,还自顾自跑去海滩游泳、舞会欢闹。最后她认识了一个飞行员,跑回来跟菲少爷要求离婚——奇妙的是,那男人还蒙在鼓里,全然不知道泽尔达会为了他闹离婚。

 

就在泽尔达跟菲少爷闹离婚这事平息后不久,《了不起的盖茨比》出版了。菲少爷原本想的题目是:《长岛的特立马乔》、《特立马乔或盖茨比》、《金帽盖茨比》、《高跳爱人》。最后,泽尔达一锤定音,决定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个书名。

 

十二年后的1937年。

 

前一年,菲茨杰拉德把泽尔达送进北卡的高地医院,在好莱坞燃烧自己,每周挣一千美金,有了双下巴,而且想法子戒他永远没戒成的酒瘾,离他死还有三年。

 

杰内瓦约他见面,问了他一句:

 

你小说里的女主角,哪个是按我塑造的?

 

菲茨杰拉德回答:

 

Which bitch do you think you are?

 

许多学者相信:杰内瓦就是黛西。她是菲茨杰拉德(盖茨比)的初恋;她是菲茨杰拉德(盖茨比)攀折不到的那朵玫瑰;她嫁了人,给了菲茨杰拉德(盖茨比)第一个挫折……

 

但是:看一下菲茨杰拉德的其他小说。

 

在《最后一个南方女郎》里,菲茨杰拉德写了男主角在军营里所见的一个南方姑娘。美丽,善变,始终没接受男主角的求婚。女主角小男主角四岁——这是菲茨杰拉德和泽尔达的年龄差距。菲茨杰拉德大杰内瓦二岁。

 

在《一颗里兹饭店那么大的钻石》里,男主角见到了一颗山那样庞大的钻石,以及一个神秘富豪家族,而且与那里的美女结缘。但灾难随后到来,钻石被毁,逃生出来的男主角忽然间失去了璀璨夺目的故事,两手空空。

 

在《松包蛋》里,依然是流金溢彩的南方。在一个欢闹的夜晚,男主角仰慕的女主角赌输了,“松包蛋”男主角手气好,帮她赢回了钱,拥吻了男主角,向他示爱;可是第二天,他就听说,女主角完婚了。“3点的街头很热,4点就更热了。4月的尘埃网住太阳,又将它释放出来,简直就是一个下午永远在开的玩笑。”

 

在《伯尼斯剪头发》里,菲茨杰拉德描写伯尼斯这姑娘如何试图打入社交圈,如何被骗剪了头发,如何以牙还牙。

 

在《头和肩》里,男主角是个书生,女主角是个活力四射的演员。这两位走进彼此的生活,彼此交织,最后男主角变成了个运动专家,而女主角成了个出色的写手。

 

在《冬天的梦》里,一个中产阶级男生陪富豪们打高尔夫,遇到从前旧识的美女一位。男生后来和一位邻家女孩儿订了婚,此时美女再现,让男生放弃了自己的婚约,然后再甩掉。男生去参加了一战,七年之后,成了纽约呼风唤雨饿商人。他听说当年那位美女成了家庭妇女,美貌褪色。于是男生意识到“我的梦想已经远去,我再也无法回归”。

 

《夜色温柔》的内容过于有名,不赘述。

 

菲茨杰拉德一辈子都在写这样的女人:

 

她们美丽,如梦似幻,高不可攀,同时任性,近乎残忍的地步。男主角们永远带着中西部男孩们的腼腆,只能任由璀璨明亮的女主角,展示给他们看全新的黄金世界,然后被无常的命运折磨。他们总是很接近幸福,然后不知不觉间,又被当作玩物放弃了。

 

《了不起的盖茨比》写了一个痴情,或者说,痴于梦想的盖茨比,为了满足那个美丽但骄纵的女主角黛西,在长岛造起了唯有梦境可以想像的不朽舞台,但最后还是悲剧结尾。在那著名的海滩独白上,菲茨杰拉德感受到命运如灯,会不断勾引人去追逐,却日益远去。你可以读出,对他笔下的盖茨比,以及那个逐渐流失的黄金时代,充满了叹惋之感。

 

《了不起的盖茨比》开头,有这么段著名的题词:

 

“Then wear the gold hat, if that will move her;

 

If you can bounce high, bounce for her too,

 

Till she cry "Lover, gold-hatted, high-bouncing lover,

 

I must have you!"

 

(那就戴顶金帽子,如果能打动她的心;如果你能跳得高,就为她也跳一遭,直到她喊:“郎君,戴金帽跳得高的郎君,我一定得拥有你!”)

 

小说最后的著名独白:

 

And as I sat there brooding on the old, unknown world, I thought of Gatsby’’s wonder when he first picked out the green light at the end of Daisy’’s dock. He had come a long way to this blue lawn and his dream must have seemed so close that he could hardly fail to grasp it. He did not know that it was already behind him, somewhere back in that vast obscurity beyond the city, where the dark fields of the republic rolled on under the night.

 

Gatsby believed in the green light, the orgastic future that year by year recedes before us. It eluded us then, but that’’s no matter--tomorrow we will run faster, stretch out our arms farther.... And one fine morning----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当我坐在那里缅怀那个古老的、未知的世界时,我想到了盖茨比第一次认出了黛西家码头尽处那盏绿灯时的惊奇。他远道而来,来至这片蓝色的草坪上,他的梦一定像是近在指端,不可能会失手。他不知道那个梦已经丢在他背后了,丢在这个城市那边那一片无垠的混沌之中、合众国的黑黝黝的田野在夜色中向前伸展的某个所在了。

 

盖茨比信奉这盏绿灯,这个一年年在我们眼前渐渐远去的、纸醉金迷的未来。它从前滑脱了我们的追求,不过没关系——明天我们会跑得更快些,把胳臂伸得更远些……总有一个晴朗的早晨……

 

于是我们奋力向前划,逆流向上的小舟,不停地倒退,进入过去。 )

 

回到盖茨比与黛西重逢的那段:

 

甚至在那天下午,也一定有过若干时刻,黛西远不如他的梦想——并非她的过错,而是由于他的幻梦有巨大的活力。他的幻梦超越了她,超越了一切。他以一种创造性的狂热,将自己投入这个幻梦之中,不断添枝加叶,用一路飘来的每根绚丽羽毛加以缀饰。再多的激情或活力都赶不上一个人在情思萦绕的内心所累计的感受。

 

所以,黛西是谁?

 

她不是杰内瓦,也不是泽尔达,而是两个曾经拒绝菲茨杰拉德、使他跌入地狱的女人合体而成的幻梦。

 

《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是菲茨杰拉德自己的追梦故事。他让盖茨比追寻黛西,黛西是财富,是美丽,是爱情,是那盏绿灯,那“一年年在我们眼前渐渐远去的纸醉金迷的未来”,以及美国梦本身——“只要你努力,只要你像盖茨比那样不懈追求,最后你总会得到这一切”。比真正得到手更明确的,是一个稳定的台阶,是一个“只要我们这么做,一定会成功”的公式。

 

但菲茨杰拉德自己知道,这是必然悲剧的。在他不到三十岁时,就预见到了。

 

杰内瓦更多代表了“穷男孩别打富家千金的主意”这个残忍事实,而泽尔达给了菲茨杰拉德更多:狂喜、哀伤、天堂到地狱的落差。杰内瓦代表着一个无瑕的梦想,泽尔达则带给菲茨杰拉德一种更残忍的东西:她会悔婚,她会玩弄一个人的悲喜。

 

《了不起的盖茨比》里这么说:

 

They were careless people, Tom and Daisy--they smashed up things and creatures and then retreated back into their money or their vast carelessness or whatever it was that kept them together, and let other people clean up the mess they had made

 

他们是粗率冷漠的人,汤姆和黛西——他们毁坏事物,然后缩回他们的钱,或者他们的麻木不仁,或者其他什么使他们在一起的东西里头,让其他人帮他们收拾残局。

 

在写作《了不起的盖茨比》时,菲茨杰拉德已经不那么天真而痴心了。他内心深处,一定明白自己终将像盖茨比一样被损毁,这部小说简直完美预言了他的未来。

 

甚至小说里,盖茨比自己在死之前,可能也已经明白,他所等待的,只是一场幻觉,但他还是得继续等下去:

 

I have an idea that Gatsby himself didn't believe it would come and perhaps he no longer cared. If that was true he must have felt that he had lost the old warm world, paid a high price for living too long with a single dream.

 

我有个想法:盖茨比自己并不相信会有电话来的,而且他也许已经无所谓了。因为倘若如此,他一定会觉得,他已经失去了那个温暖的旧世界,他为了生活在一个梦中太久而付出了太多代价。

 

菲茨杰拉德知道自己追求的东西必然损毁,必然悲剧。

 

他知道,他写了盖茨比追求的黛西,就是他自己追求的杰内瓦和泽尔达,就是梦想、成功、人生的目标、纸醉金迷的未来,是注定悲剧的。

 

他早就洞悉这一切,知道这种梦想必然破灭。

 

但还是写了这么个故事:一个男人,怀着人类最古老、最天真、最直接又最纯粹的梦想,无限热情的拥抱、放大、膨胀到不真实,最后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的一路幻灭过程。

 

然后他自己的人生,也如他的预言,重复了这个历程。

 

就像世上一切明知道梦想的虚空,还是没法回头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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